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部分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海通证券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国泰君安,该部分基金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国泰君安(601211.SH)成为本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的股票。具体如下:
■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现将国泰君安(601211.SH)纳入上述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关于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午间收盘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扩位简称:标普油气 ETF;产品代码:51335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5年3月17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在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富国安阳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90天的对应日起(含当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8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变更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6号)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即2025年3月14日)起,合并后的国泰君安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海通证券所持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亦归属于合并后的国泰君安,即合并后的国泰君安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主要股东变更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