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弘景光电”)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弘景光电
(二)股票代码:301479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354.6667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588.66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截至2025年2月2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98倍。
截至2025年2月26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2月26日(T-4日);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4: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4日股票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5:舜宇光学科技为港股上市公司,收盘价原始货币为港元,换算汇率为2025年2月26日(T-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对人民币0.92298元。由于H股估值体系与A股存在差异,故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予以剔除;
注6:在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剔除了负值(福光股份、联创电子)、异常值(宇瞳光学、茂莱光学、联合光电)和H股上市公司(舜宇光学科技)
本次发行价格41.9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3.3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2月26日(T-4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3.9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77.3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规模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投资效益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治平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
联系人:魏庆阳
联系电话:0760-8858967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希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北塔75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33089882、0755-33089884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