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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领跑,#深圳公积金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深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31万元#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下称“《贷款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利息补贴通知》”)。按照此次发布的文件,深圳市居民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231万元,相比此前126万的最高额度,差不多翻倍增长。
具体来看,《贷款补充规定》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6倍(原为14倍)。职工单独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原为50万元);职工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原为90万元)。
《贷款补充规定》还规定,即购买深圳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40%(原为20%);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50%(原为10%);购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新增)。同时满足上述情形的,上浮比例可以累加计算。
按照本次新规,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纵观全国其他三个一线城市,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的家庭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60万元、192万元、224万元,深圳成为四个一线城市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的城市。
另外,除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本次新规还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深圳市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原首套20%,二套30%);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