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提出“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的新标准,明确“将2000年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更新改造范围”。
“老房子”也能改成“好房子”?记者进行探访。
“好房子”究竟应该哪里好?安全、舒适、绿色、智慧
江苏是全国最早系统性提升住宅层高标准的省份之一。2024年,《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明确要求改善型住宅层高≥3.1米,设有地暖或新风系统的住宅则需≥3.15米。南京、徐州等地更将普通住宅层高下限提升至3米。以徐州为例,2024年新规实施后,住宅层高从2.8米跃至3米,室内净高增加约15厘米,为安装地暖、新风系统等设备预留空间,破解了传统住宅“装修后压抑”的痛点。
“老房子”如何改造?江苏将居民“急难愁盼”列入“必做”清单
面对即将来临的“好房子”时代,“老房子”怎么办?
别着急,其实江苏的“老房子”升级已有探路者。南京小西湖片区改造中,通过127场居民听证会,确定“保留烟火气、完善功能”的更新方向,新增独立厨卫、共享庭院等设施。南京瑞金里项目通过招商前置引入便民商业,同步缓解停车与生活服务短缺。 2024年全省还结合改造同步加装电梯4937部,惠及数万老年居民。
省住建厅厅长王学锋表示,江苏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2.0版本”,不仅要解决原有短板,还要满足居民对“好房子”的热切期望。她阐述了“好房子”工作的另一个努力方向:“‘螺蛳壳里做好道场’,老旧小区的户型和结构难以大动,但可以通过引入新产品、新技术和整体化设计、装配化装修等方式,在短时间内让房屋内部在功能和材料等方面的品质有关键性提升。
住得好还需管得好,将改造与治理同步推进
江苏建立“改造+物业+自治”长效机制:引导专业化物业入驻老旧小区,南通试点“维修资金续筹”机制,确保改造后设施可持续维护。南京成立“共治委员会”,由50名居民代表监督改造质量;苏州推行“户长制”,实现从“政府管”到“大家管”的转变。
从南京小西湖的“共商共建”到无锡稻香的“完整社区”,江苏的实践证明: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物理空间更新,更是社会治理创新的试验场。
当2000年前的老房子装上电梯、违建角落变为健身广场、斑驳墙面重现历史记忆,这场以居民需求为核心的“焕新运动”,正书写着“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生动注脚。正如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所言:“改造的是环境,凝聚的是民心,提升的是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季宇轩
校对 严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