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咸阳发布
贤良方正
成语咸阳
#01
【释义】
贤良:才能出众,德行高尚。方正:行为正直。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种举荐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唐宋时期沿用,并设立贤良方正科。《成语大词典》释曰:“科目有二,曰廉、曰贤良方正。前者重品行,后者有文墨才学之士皆可充选。”也指具有德才兼备、人品端正的人才。
#02
【出处】
《史记•平准书》:“当是之时,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或至公卿大夫。”
《汉书•文帝纪》:“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03
【典故】
“贤良方正”是汉代选官取士的科目之一。始于汉文帝二年(前178年),以后两汉诸帝大都颁布过察举此科目的诏令。被举者一般须经皇帝亲自策问,依高下授以官职。
这个考察、策问的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汉高祖刘邦时期。《汉书•高帝纪》记载,汉高祖曾发布《求贤诏》曰:“贤士大夫既与我定有天下,而不与我共安利之,可乎?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荣之。”始创了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主要考察孝廉,即孝子廉洁的简称,要求能尽孝悌、正直廉洁,要求官吏出身必须走正途。经过汉文帝、汉景帝和汉武帝三代,察举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一是贤良方正科可频繁察举;二是察举制度操作体制完善,出现了“策问”的考察形式;三是察举制度常科——孝廉科选举人数、推举方式的确定。汉文帝时始设察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科目。汉武帝时,察举进一步制度化,察举的标准和对象有了明确的规定。“策问”这一方式就成为后来选举贤良方正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汉武帝的第一次察举事件,是察举制形成和完善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也正是因为皇帝的察举,董仲舒、公孙弘等人被选拔出来。察举制度的许多详细内容大都被司马迁记载在《史记•平准书》中。
古代中小地主阶级文人通过“贤良方正”这种形式入官达仕,因此古人把“贤良方正”也作为一种做人的方向和境界来追求,有时也简称贤良或贤良文学。
来源:《成语话咸阳》编辑:韩越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