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钦州发布
为确保2025钦州马拉松赛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3月16日5:00至14:00,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有关飞行器具、航空模型、空飘物等在下列管制空域升降、飞行活动,通告如下:
一、未经飞行管制有关部门许可,禁止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孔明灯、空飘气球等“低慢小”航空器具、空飘物在钦州市白石湖、和谐公园、安州大道、敏昌大道、扬帆南大道、东盟生态园、龙泾大道、金鼓大街、逸仙路、龙门大桥等2025钦州马拉松赛比赛区域范围内的地面上空升降和飞行。
二、凡是在上述时段和管制区域范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各类“低慢小”飞行器升空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置,其后果自负。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严格遵守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规飞行。
特此通告。
2025钦州马拉松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来源丨2025钦州马拉松组委会办公室
编辑丨吴登翰
校对丨颜兴
审核丨罗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