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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要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履约任教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

该通知提出,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部属师范大学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在读师范生(即2025—2027届部属师范大学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在本科三年级结束后,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接受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申请,经学校对其进行推免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报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可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再履约任教(即成为2027—2029届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定向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任教的所有履约要求及违约惩戒规定等按照《实施办法》执行。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师范生,按原协议约定接受公费教育,并承担履约任教责任。

该通知要求,培养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3月起,要面向尚未确定任教岗位的应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一人一策制定方案,推动履约任教。毕业于当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费教育协议约定,统筹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确保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每年7月31日,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将当年9月升入毕业年级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信息集中推送至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实时更新,作为各地履约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

该通知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培养院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编制与岗位。鼓励各地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特别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积极改善农村任教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条件,切实关心毕业生履约任教工作生活。各地要将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发展纳入各级培训计划重点支持,鼓励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持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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