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3月12日,通辽市扎鲁特旗别日木图服务区工作人员清扫广场卫生时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无法正常飞行,因为没有专业人士和救助条件,值班负责人王力刚将其保护起来,并迅速联系了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接到电话后,罕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监测员巴图立即驱车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该“鸟”精神萎靡,行动迟缓,疑似翅膀受伤无法飞行。仔细辨认后,确认该“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
别日木图服务区工作人员把受伤的猎隼交给相关救助人员。 青格乐 摄“猎隼翅膀下有一个明显的受伤痕迹,但并无生命威胁。我们进行了专业救助,并根据猎隼的饮食习惯给其喂食了食物和水助其恢复体力。”巴图说。为使猎隼得到更好的护理,将其带回救助站进行进一步救助。
对受伤的猎隼进行治疗。 青格乐 摄目前,该猎隼恢复情况良好,相关救助人员将在其完全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猎隼属季候鸟,大型猛禽。主要以鸟类和小型动物为食。分布广泛,主要生活在内陆草原和丘陵地区,栖息于山区开阔地带、河谷、沙漠和草地。2021年2月5日,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级别为一级。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鲍庆胜
通讯员:王呼斯冷
新闻编辑: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