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财联社
【证监会: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六个月】财联社3月14日电,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明确重整投资人股份锁定期限。为确保重整后公司股权、经营相对稳定,要求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六个月,其他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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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六个月】财联社3月14日电,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明确重整投资人股份锁定期限。为确保重整后公司股权、经营相对稳定,要求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六个月,其他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