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掌上长沙
2025-03-14 10:41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攀 实习生 刘雅雯)近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
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
《办法》要求,对在高校等场所进行“校园招聘”“现场招聘”以及按规定采用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的,均应按要求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履行招聘方案备案程序,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限制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不得借“人才引进”等名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搞“绕道进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设置招聘条件。综合分析研判岗位职责要求和近年招聘情况等,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和等级,合理设置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
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办法》要求,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用人单位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以设置一个或者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以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以设置为专业不限。学科专业等要求要明确、规范,可参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考录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参考目录名称、学科专业(类)名称及代码。
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资格审查单位应当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不得以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确定考试内容
《办法》要求,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者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根据考试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合理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避免超低分聘用。
《办法》要求,切实提高命题工作质量。考试内容应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严格执行命题工作规则和要求。从事相关考试培训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近3年内有相关考试培训授课、辅导经历的人员不得参与命题。
防范“近亲繁殖”问题
《办法》要求,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切实防范“近亲繁殖”问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者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要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都应当允许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不得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委托考试服务机构等第三方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任何时候经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