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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向控股股东不超2亿定增获通过 国泰君安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 华塑股份(600935.SH)昨晚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形成如下审核意见: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华塑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塑股份2024年10月12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淮矿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淮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5,270.06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7.1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淮矿集团100.0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定增发行价格为2.29元/股。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29元/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7,336,24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华塑股份本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冯浩、陆东临。 

  华塑股份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86亿股,占此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1.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为3.94元/股。目前,该股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华塑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袁大钧、董江森,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2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02亿元。华塑股份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4.02亿元,拟分别用于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3万吨CPVC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华塑股份发行费用为1.19亿元,其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共获得承销及保荐费9483.52万元。 

  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00万元至-38,000万元,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7,500万元至-39,500万元。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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