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九派新闻
【#剧组频繁进小区拍短剧业主发声#:有次开车经过车库,还遭到驱赶】#律师谈剧组频繁进小区拍短剧# 3月13日,湖北武汉。家住江汉区绿城湖畔云庐的居民杨女士反映:近几个月来,短剧剧组频繁在小区内取景拍摄,给业主造成困扰。杨女士介绍,刚开始剧组只是租借样板间拍摄,后来拍摄地点逐渐扩大到车库、入户大堂等公区。“有好几次我开车从车库经过,还遭到了剧组的驱赶,我觉得很气愤。”杨女士认为,小区开发商出租样板间业主无权干涉,但租借公共区域则需要提前告知业主,取得业主同意。3月11日,绿城湖畔云庐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只有管理权,日后若有剧组进小区拍摄,会加强管理。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表示,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因使用公共区域所产生的收益应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绿城湖畔云庐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律师特别提醒,杨女士所说的租借样板间拍摄,在法律上也存在不同情况。样板间所在的房屋若是开发商开发待售的房屋,将其出租是对自己资产的处分,他人无权干涉;如果样板间是在公共区域上建设、展示或出租,则构成侵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