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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东西再贵都不能要”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戴瑞雪

  通 讯 员 李 洁

  前几天,在秀洲区新城街道湖光秋院小区做保洁的丁阿姨在地下车库捡到了一个手提袋,内有价值十多万元的手表和首饰。拾金不昧的她主动交到了物业,物业报警寻找失主,在小区内传为佳话,业主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我没想到东西这么贵,还好找到失主了!不是自己的东西肯定不能要!”3月9日,记者联系上丁阿姨,提及此事,她如此说道。

  保洁员和物业报警寻失主

  事情发生在3月4日。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丁阿姨接到主管的指令,让她到地下车库清扫一下地面垃圾。“我来到84号楼下面,老远就看到一个手提袋,就在两个车位中间。”丁阿姨说,地下车库很大,但她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袋子,感觉是业主从后备箱拿出来放在地上,忘记带走了。

  于是,丁阿姨一边清扫地面,一边等待失主前来寻找。可惜,打扫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等来失主。“后来物业管家来了,他打开手提袋看了下,才知道里面是两块手表和一根项链,是很高档的牌子。”丁阿姨告诉记者,得知手提袋里的东西价值不菲,她很庆幸自己没有把手提袋当垃圾扔了。“要是当时扔了,那业主的损失就大了。”

  考虑到物品价值较高,失主也一直没有出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帮助丁阿姨联系到了新城派出所,希望民警帮助寻找失主。最终,新城派出所民警通过监控调取和电话核查,找到了业主冯女士。“她当时还没发现自己丢了手提袋,接到电话才想起来确实丢了东西。”新城派出所民警王士良介绍,冯女士在停好车离开时,只留意手上其他的贵重物品,结果把这个手提袋忘在了地上。

  “别人的东西再贵都不能要”

  在和丁阿姨的交流中记者了解到,今年63岁的丁阿姨是安徽蚌埠人,6年前从老家来到嘉兴帮儿子儿媳照顾孙子。白天孙子去上学,她便找了这份保洁员的工作补贴家用。“每天早上7点到下午4点半,我要打扫一栋楼的两个单元,一共52层。”丁阿姨告诉记者,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是2500多元,到今年5月份就做满3年了。

  “别人的东西再贵都不能要,肯定是要还给人家的。”不善言辞的丁阿姨说,家人也非常支持她的做法,儿子儿媳和孙子都为她感到骄傲。“打扫卫生的时候遇到熟悉的业主,他们都说‘丁阿姨真不错’,我想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说起这几天在小区里受到的表扬,丁阿姨笑了起来。

  对于丁阿姨拾金不昧的行为,小区物业当即决定给予工作考核加分,后续也会有奖励措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可以做得很好,丁阿姨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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