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邓雪珂
通 讯 员 沈徐悦 高雪新
“我以为抓几只鸟没事的。”
“嘉兴全域全年禁猎,你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近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洲中队联合海宁市公安局海洲派出所开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海宁某地一名男性所骑摩托车后备箱中有异样,打开一看惊呆了,里面竟放有6只鸟类死体、2个黑色网兜。接着,又在其家中冰箱内发现53只鸟类死体。
经调查核实,该男子涉嫌非法捕猎鸟类,包括鸽子、麻雀等,“我是在抓黄鳝的时候,看到地上两个黑网上有鸟才抓的,家里冰箱里的是自家自留地里为保护农作物架设的网捕到的,我以为没关系的。”一念贪心张网捕鸟,没想到把自己也捕进了“法网”中。
非法捕猎不行,非法购买野生动物亦不可为。上个月,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了今年首起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案。当事人沈某想为孙子操办一个隆重点的周岁酒宴,就找人收购蛇类、鸟类等活体野生动物,没想到酒宴还没办,就引来了执法人员。原来,沈某涉嫌非法收购,涉案野生动物达143只,其中包括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乌梢蛇、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黑眉锦蛇,以及斑鸠、乌鸫等物种。
现场,执法人员扣押了发现的野生动物,并将活体野生动物移交给野生动物专业救助机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为打击非法捕鸟等非法捕猎行为,嘉兴一直在行动——开展专项整治、实行有奖举报、开展巡护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南湖区、海盐县等地更是通过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模式,运用无人机高空巡航、红外监测等科技手段,结合护林员地面网格巡查,对林间步道、隐蔽区域开展立体化排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人员90525人次,巡护点位52898处次,检查场所1614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3.7万余份,张贴横幅标语3.3万余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嘉兴已立案查办28起,其中刑事案件11起。
打击非法张网捕鸟,光靠拆网还不够,关键在于斩断其背后的地下利益链。前不久,秀洲公安全链条破获一起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抓获15名涉案人员,涉案价值达3万余元;嘉兴、海宁两级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全链条摧毁一个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4名,当场查获各类鸟类死体227只,查扣捕鸟粘网6张。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捕猎或收售野生动物,不仅有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更将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害人害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市民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不食用“野味”,不圈养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若发现相关线索,市民可拨打0573-82131075、0573-82191196、110进行举报。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开展好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清除网具,健全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深化张网捕鸟等野生动物领域违法行为行刑衔接,对非法捕猎、运输、销售、食用等环节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从严从快从重惩治张网捕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温馨提示: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生活中常见的白鹭、刺猬、松鼠、麻雀、喜鹊、啄木鸟、青蛙、野兔等都属于“三有”保护动物,捕杀、出售、购买、食用“三有”保护动物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不构成犯罪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7月1日起,嘉兴已实行全市全年全域禁猎,在嘉兴任何一个地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就可能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