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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观新闻

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

浦东如何为消费者筑牢金融理财安全防线?

在金融创新持续活跃的背景下,

高收益承诺背后又暗藏哪些风险?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3月13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位于金茂大厦的“浦东法院 陆家嘴金融城 金融纠纷治理法官工作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聚焦涉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司法实践回应社会关切,守护金融消费者的“钱袋子”。本场发布会是“促公正 作表率——深入推进上海法院工作现代化”系列发布会第3场

会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晔弘通报2022年至2024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涉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审委会专职委员俞波介绍10起典型案例,金融审判庭庭长余韬发布《涉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严剑漪主持。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调解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代表,中央及上海媒体记者参加会议。发布会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浦东法院 陆家嘴金融城 金融纠纷治理法官工作室”。

解读案件类型与特点

本次发布会通报的涉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是指金融消费者因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引发的民商事纠纷。白皮书显示,2022至2024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金融理财产品纠纷案件965件,审结971件。

2022年至2024年金融理财产品案件结案方式

从案件类型看,受理的案件中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最多,占比达51.5%,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次之,占比分别为23.9%、14.5%和7.8%。

2022年至2024年金融理财产品案件案由分布

从结案情况来看,以撤诉方式结案为411件,占比最高,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从涉诉金融机构类型来看,八成以上案件的涉诉主体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

2022年至2024年金融理财产品案件涉诉主体类型

白皮书分析,涉金融理财产品案件呈现产品服务不断创新,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理财需求多元差异,特殊主体比例提升;金融科技应用广泛,电子签约趋势明显;私募理财风险频发,涉众特征较为突出;集资手段花样翻新,民刑交叉风险暗藏等8个特征。

强化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机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强化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理念,并创新构建示范判决+多元化解+协同共治”机制

对于金融理财领域中案件数量较多的类型化纠纷,选取符合条件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以示范判决引领平行案件公正高效化解。目前,已审结25类42件示范案件,带动平行案件中起诉后和解撤诉300余件,当事人和解不起诉800余件。

同时,依托“浦东法院 陆家嘴金融城 金融纠纷治理法官工作室”,与多家专业调解机构合作,建立了广泛的专业调解与司法协同衔接机制,努力打造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多元化解纷新格局。

该院还制定了《关于加强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有效衔接的意见》,建立完善与金融监管机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的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发放白皮书等形式,引导各类金融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10起典型案例 明确责任边界

会上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涵盖了私募基金、银行理财、券商资管、保险投资等多个金融理财领域,涉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管理人信义义务等热点问题,展现了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复杂性。

法院通过探索类案裁判规则,明确责任边界,为金融机构合规经营提供指引,也为消费者识别投资风险、依法维权树立示范,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平透明的金融市场环境。

例如,在一起案件中,沈某经某基金销售公司的推介,投资500万元购买私募基金,并申请转为专业投资者,但该公司未审查沈某是否符合专业投资者转化的条件,仅电话告知其不再提示产品的特殊风险,后沈某未获兑付。法院认为,销售机构对该申请未进行谨慎评估,不符合转化条件,不能豁免适当性义务,判公司承担55%的赔偿责任。此判决不仅强调了“卖者尽责”是“买者自负”的前提和基础,也有助于提醒销售机构严格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

另一起案件中,银行员工陆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向76岁的孤寡老人葛某销售非本行代销的私募基金,导致其蒙受重大损失,而银行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存在疏漏,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本案提醒金融机构强化监管职责,尤其是在服务老年客户时,更要加强员工行为管理,老年金融消费者也应当审慎投资,避免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推荐。

会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还首次面向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发布专门的风险提示,从投资前、签约时、投后管理全链条提出十项简明实用的建议,助力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也为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提供参考,共同织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发布会最后,记者就发布会的背景情况、消费者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等内容进行了提问,获得一一回应。

代表点评

王品玲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教授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涉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布会,特别是介绍了十条风险提示,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防金融风险发生,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当下,金融业态日趋多样,金融产品日趋复杂,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希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开展更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更好地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积宗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此次涉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让我们看到了当前金融市场和数字金融持续发展背景下,金融理财产品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和面临的新挑战,也看到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成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足专业审判机制,创新纠纷化解模式,完善各项工作举措,为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提供了有力支撑,期待今后在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取得新的成绩,打造更多的“浦东样本”。

万 里

浦东新区人大代表,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我注意到,在金融理财产品消保工作方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采取了很多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也展示了很多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防范金融风险、提振金融消费信心,另一方面也给广大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指引,希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能继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打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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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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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金融审判庭

文字:曹赟娴

摄影:董雪皓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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