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资讯 纵观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追踪 »

未如实告知发动机总成更换情况,二手车销售者被判三倍赔偿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余某在某二手车交易平台购入一辆二手车,后因变速油箱渗油将车辆送至4S店保养,得知该车辆发动机总成全部被换过,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合同,平台返还购车款并三倍赔偿。二手车销售者辩称涉案车辆为收购而来,对发动机是否更换过并不知情,其作为二手车经营者,主观上不存在欺诈故意,客观上不存在欺诈行为。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专门经营二手车辆交易的一方,其亦自称为“专业的二手车经营者”,应当对涉案车辆的状况具有高出一般消费者的、相对更加专业的认知水平和能力,消费者选择向其购买二手车,亦是基于对其专业能力的信任。本案中,在涉案发动机号码牌明显存在异常情况下,被告没有对涉案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进行核实,并对涉案车辆作出状态及性能正常的报告,与涉案车辆实际情况并不相符,使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而陷入错误认识,认为涉案车辆不存在问题从而进行购买,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应该承担解除合同并三倍赔偿的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纵观资讯 » 未如实告知发动机总成更换情况,二手车销售者被判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