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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善于”为引领 推动检察履职有力度更有温度

转自:河北法制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三个善于”,为新时代检察机关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办案质效提供了科学方法论。近年来,蔚县人民检察院以“三个善于”为指引,用一个个鲜活案例,诠释如何从案件细节中抽丝剥茧,在法理情之间找到平衡,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

——破解疑难案件的“金钥匙”

司法实践中,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如何锁定核心矛盾,考验着检察官的专业能力。蔚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系聋哑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仅实施猥亵”为由拒不认罪。检察官通过细致审查发现,案发现场一团未送检的卫生纸可能成为关键证据。经鉴定,卫生纸上检出王某与被害人的混合型DNA,最终王某承认强奸事实,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还有一起尘封11年的故意杀人案。2016年,驻狱检察官收到一封服刑人员举报信,反映盗窃罪同案犯张某涉嫌杀人,并披露很多细节。检察官立即锁定关键线索,启动立案监督,联合公安成立专案组,最终将两名凶手绳之以法。该院以“审案+破案”思维,从海量证据中精准定位突破口,展现出检察机关“不放过任何线索”的韧性,彰显出“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担当。

“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

——让法律条文“活”起来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准确适用法律离不开对法治精神的深刻理解。在一起案件中,同学聚会后一男一女打架,女方告男方强奸,男方却说只是互殴。侦查机关最初以“故意伤害”立案,但检察官发现疑点,凌晨3时,孤男寡女为什么在酒店房间“打架”?检察官调取公共视频等证据,还原案件真相,监督侦查机关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避免了机械司法导致正义缺失。

面对新型犯罪,检察机关更需主动破题。蔚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因涉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办案难度大。该院联合多部门提前介入,通过现场勘查、证据固定和专业研讨,最终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采用“以劳代偿”方式修复生态损害,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司法范本,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立法原意与时代需求间的精准平衡。

“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司法为民,不仅在于公正裁决,更在于化解矛盾、传递温度。在蔚县检察院办理的“26年无妻婚姻撤销案”中,当事人刘某因妻子冒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多年无法再婚。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当日撤销错误登记并为其办理结婚手续,解决了困扰当事人半生的难题。此案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监督百优案件”,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实践中的生动注解。

在邹某某等59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蔚县检察院对主犯从严惩处,对参与程度低、情节轻微的“工具人”依法从宽;在郝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该院为104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114万余元;在督促整治乡村生活垃圾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解决了供暖企业垃圾供应和周边居民供暖问题……

从一团卫生纸、一封举报信,到农民工的欠条、乡村的垃圾,检察官用“三个善于”破难题、护民生。这些案例也许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但都努力让老百姓看到,公平正义藏在办案的每一个细节里。蔚县检察院正用专业与温情,继续书写着新时代的司法答卷。

闫飞

(作者系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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