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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主要目标的内涵、特征和行动指引

◎摘  要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从坚持党的领导、教育机会、教育过程、教育结果、教育改革、教育对外开放等方面确立了教育强国建设的目标。从目标特征上看,这些目标反映教育的“三大属性”,对应教育强国的“六大特质”,体现立足中国国情、面向世界水平,注重国家战略规划的衔接呼应。教育改革发展必须聚焦规划目标,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推进落实机制,切实把规划目标科学准确地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建设成效。要将规划目标细化分解落地落实,因地制宜科学实施,与相关规划实施统筹协调,加强规划目标的过程监测和动态评估。

◎关键词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规划目标;教育强国;国家战略

规划目标是改革发展共识和共同意愿的集中反映,体现战略意图和阶段性任务,旨在明确工作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方向、引导社会相关主体行为[1]。因此,规划目标常被视为规划文本不可或缺的要素,在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坚持党的领导、教育机会、教育过程、教育结果、教育改革、教育对外开放等方面确立了教育强国建设的主要目标,这些目标充分反映了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对应了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体现了立足中国国情、面向世界水平,也充分注重国家战略规划的衔接呼应,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引。为什么要设立这些目标?这些目标有何意义?在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如何落实这些目标?本文尝试从研究者的视角出发,对这些目标进行分析、理解和思考。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的基本内涵

面对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发展环境,《纲要》确立了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旨在为未来10年把方向谋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凝聚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强大力量。分析《纲要》文本,可以把规划目标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提出到2035年实现“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系统完备”的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是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的基石和核心,更是确保教育强国建设稳步前行、最终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之所以取得显著成就,最根本的就在于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力贯彻。当前,教育强国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更加凸显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性,迫切要求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迫切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迫切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迫切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加强教师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

在教育机会方面,提出“各级教育普及水平持续巩固提升”的任务要求。让所有人都能平等享有受教育机会,始终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各级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023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0%,已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人民群众“有学上”问题基本解决。但与世界主要教育强国相比较,我国各级教育普及水平还需持续巩固提升。例如,相关研究显示,世界排名前15的教育强国中有11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于100%,最低也超过9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平均水平在80%以上;2020年,我国高于高中毕业年级3—5岁人口高中阶段完成率约为74%,与世界主要教育强国86.3%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有明显差距[2]。因此,推进更高水平的教育普及,并持续保障学生按时保质完成学习任务,是教育强国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

在教育过程方面,提出2027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形成”、203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建成”的建设目标。教育体系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及各种形式的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衔接而构成的整体,其核心意义就是在教育过程中为人的发展提供体系化安排和制度性保障[3]。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目标,就是要为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教育服务。经过70多年的教育改革发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类型多样、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但在更加优质公平、更具个性与活力、更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在建成教育强国目标提出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就始终是重要的工作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4]作出规划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要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5]。在《纲要》中,明确提出全面构建八大教育体系,即“固本铸魂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创新牵引的科技支撑体系、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体系、开放互鉴的国际合作体系”[6],这既有高质量教育体系四梁八柱的框架重构,又有新阶段各级各类教育及支撑保障体系的特征概括,科学地指明了高质量教育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内在特质。

在教育结果方面,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在主观上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成果的评价,提出了2027年“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2035年“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跃升”。教育强国建成与否,关键是人民群众认不认可。特别是在教育公平领域,在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和人群教育差距等方面还需作出更大努力,取得更多实效。从现实来看,人民群众能不能在家门口就能上一个好学校,进城随迁子女能不能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不会因为经济原因上不了学,残疾儿童少年是否可以接受良好教育等,都是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必须回答和解决好的关键问题。为此,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客观上提出的目标是“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人才自主培养是教育强国的重要特征,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才都不能由本国的教育体系培养出来,那是绝对不可能称之为教育强国的。《纲要》把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作为目标提出来,就是要以教育强国建设奠定人才强国建设基础,并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这既是新形势下教育强国建设目标的必然选择,也彰显了我国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自信与决心。

在教育改革方面,提出“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契合”的建设目标,为教育强国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仍存在诸多不适应、不协调。例如,教育评价改革还任重道远,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还存在错位和不匹配问题,教育投入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机制还处在探索推进阶段等。在教育强国建设中,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特别是要在教育评价改革“破五唯”中取得实效。此外,针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形势和任务,尤其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紧迫要求,要把教育强国建设作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工程,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核心,健全教育体制机制,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教育对外开放方面,提出到2027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要教育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是中国教育坚持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策略,坚持自主自信、胸怀天下的具体体现。教育强国建设是中国教育走向世界教育舞台的过程,是积极参与全球教育合作、交流和治理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取得了重大成就,越来越多的国家把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国际上合作建成了30余个“鲁班工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STEM教育研究所落户上海;我国鼓励外国留学生来华交流,有195个国家和地区留学生来华求学,其中,学历生比例提高到60%以上[7]。与此同时,推动教育对外开放还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例如:“出不去”,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国留学生设置障碍;“引不来”,来华留学生仅占全球留学生比例的3.54%[8];“讲不好”,中国教育国际传播影响力不高,在全球教育治理议题设置、规则制定等方面话语权不足。在教育强国建设中,还要着力提升全球人才培养和集聚能力,扩大国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推动中国教育走向世界舞台中央。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的重要特征

在一个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设教育强国,没有现成道路可以因循,也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必然要跨越各种艰难险阻、急流险滩。因此,目标的确定要有鲜明特征,以充分发挥推动改革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分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有以下显著特征:

紧扣教育三大属性。教育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在教育强国规划目标中给予了充分体现。在坚持教育的政治属性上,旗帜鲜明地提出“到2035年,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系统完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和建设教育强国的核心课题。在坚持教育的人民属性上,把提升人民群众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目标,要求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坚持教育的战略属性上,提出到2027年实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契合,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要教育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并提出到2035年实现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显著跃升。

对应教育强国内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9]。这六大特质科学阐释和高度概括了教育强国的内涵要求,在《纲要》中将其转化为规划目标,思政引领力体现为“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系统完备”,人才竞争力体现为“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科技支撑力体现为“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显著跃升”,民生保障力体现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跃升”;社会协同力体现为“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契合”;国际影响力体现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要教育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在以实际行动追求规划目标实现的进程中,确保了教育改革和发展沿着教育强国方向顺利推进。

立足中国国情,面向世界水平。规划目标是针对当前和未来十年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出的,直接指向了我国教育普及、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等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国的教育强国建设面向世界、对标全球的教育强国,需要在主要目标上达到世界教育强国平均水平,因此,在《纲要》中十分强调和重视主要指标目标的国际参照标准。例如,在2035年主要目标中提出“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稳居世界前列”“学习型社会全面形成”等具有国际比较和全球视野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注重国家战略规划的衔接呼应。战略规划是重要的治国理政方式,在众多战略规划之间,必须统筹兼顾,重点是要求相关规划目标之间做到有机衔接。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纲要》中则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教育现代化总体实现”的目标要求。从“向教育强国迈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建成教育强国”“教育现代化总体实现”的转变,体现了国家战略规划的接续和衔接。从《纲要》自身的战略安排看,主要目标分为两步走:一是“到2027年,教育强国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着眼于当前关键问题和突出短板,从已明确的任务清单出发来制定预期目标;二是“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从教育强国的内涵要求来制定规划目标。分两步走的目标安排,系统考虑了教育强国建设近期与中远期的统筹协调,明确了“起步”与“终点”不同时期的目标要求,体现了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有机衔接,充分考虑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规律。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的行动指引

规划目标是行动的导向。教育强国纲要规划目标已经明确,未来10年各地和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都必须聚焦规划目标,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推进落实机制,切实把规划目标科学准确地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建设成效。

规划目标凸显系统综合,需要细化分解落地落实。《纲要》主要目标与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要紧密对应,例如,主要目标中提到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目标,需要与《纲要》中思想政治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对外开放等相对照,确保总体要求细化至各教育体系的特定目标和任务中。又如,主要目标中提到的“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稳居世界前列”,应该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规划目标相连接,形成总体目标有要求,各分项可落实的行动路线图。

规划目标是总体要求,需要因地制宜科学实施。《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教育事业发展纲领性文件,具有权威性和约束性。在《纲要》执行过程中,将会通过目标分解、过程监测等方式,对各地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动态把握,充分发挥国家宏观规划目标评估作用,促进各地政策协同发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目标任务,推动实施安排,共同形成合力。但就规划目标而言,也需要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特别是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体系。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鼓励地方创新目标,在一些改革发展领域,部分地方可以先行先试,并在地方的教育强国建设实施目标上予以充分反映。

规划目标聚焦特定领域,需要与相关规划实施统筹协调。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研究制定之年。“十五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纲要》的加速推进期,“十五五”教育规划的目标指标也必然以《纲要》为指引,结合五年规划的特点,做好阶段性的目标设计,切实做到承上启下,有机衔接,加强政策协同配合。此外,落实教育强国规划目标还必须统筹考虑人口发展、乡村振兴等专项规划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吸收完善相关目标要求和任务部署,加强与其他规划相互间的衔接协调,避免交叉重复和矛盾冲突。

规划目标是前瞻谋划,需要加强规划实施的过程监测和动态评估。规划目标重在科学实施和指导实践,基础在于过程监测和评价。《纲要》在目标中有2027年、2035年两步走的目标设计,已充分考虑目标执行中的阶段性需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以目标为抓手,完善规划实施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将监测结果作为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规划实施情况要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科学有效的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10]。

参考文献:

[1][10]郑栅洁.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N].人民日报,2024-8-26(9).

[2][8]马晓强,崔吉芳,万歆,等.建设教育强国:世界中的中国[J].教育研究,2023(2).

[3]陈如平.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历史脉络、价值导向与建设路径[J].教师发展研究,2025(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5]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N].人民日报,2025-1-20(6).

[7]高毅哲.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教育部专场解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N].中国教育报,2024-9-27(2).

[9]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N].人民日报,2024-9-11(1).

[本文为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十五五’教育发展环境与目标任务研究”(VGA240002)研究成果]

【作者马晓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统计分析研究所所长】

原标题:《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主要目标的内涵、特征和行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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