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依托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公职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既是化解矛盾的调解员,也是市场监管科学化、法治化的参谋助手。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稽查办案与法律专长有效结合,积极探索实施公职律师制度,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在依法行政的同时,运用法治手段为案件查办保驾护航,取得良好成效。
当党和人民满意的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的职责主要包括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等草案的制定,参与法律文书合同等的审核,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涉诉案件办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五个板块。
如何做好公职律师?首先要紧紧围绕“公职”这一身份特性,运用法治手段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加强对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自律意识的培养,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例如,执法人员对南京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啤酒。案件办理初期,公职律师提前介入,帮助该企业在案件办理期间合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考虑该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整改效果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较小等要素,对该企业作出减轻处罚的法律建议,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纠正违法行为,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
公职律师提前介入,搭建行政执法办案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的法律监督机制,是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支队“三个一工作法”的创新探索。该工作法是指在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的同时,进行一次合规指导和一次普法宣传的工作模式,彰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理念,更高效地服务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当与时俱进的公职律师
法律正义的实现,需要包括公职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一起努力,才能让依法行政这条大船在“法海”中平稳航行。
在成立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支队后,公职律师面对的法律体系不仅有原来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还有知识产权、广告、价格、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商业特许经营等方面。这些全新的法律领域和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需要公职律师持续提升学习研究、经验总结水平,才能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更好地提供法律服务。
2023年7月,在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的支持和指导下,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支队开始定期梳理编纂《食药执法动态》,以食品药品领域为小切口,梳理编撰最近发布的法规文件、典型案例、政策解读等信息,截至2024年底已编制13期。通过搭建互学互鉴的学习平台,进一步推进法治学习和执法业务的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市场监管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当服务社会的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力量,要以实际行动宣传法律、传播法治思想、营造法治氛围,让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经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2021年,执法人员在办理某中学食堂在胡椒粉中非法添加罗丹明B系列案件时,发现当事人是一对夫妻,分别开办了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和一家食品经营企业,且当事人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没有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在无证状态下偷换了生产地址继续生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案的两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认可,公职律师通过普法的形式,帮助其正确理解并遵守法律,取得较好成效。
面对新形势,公职律师应加强两方面工作。一是推动部门内公职律师专业化。尝试在单位内部的公职律师团队采用分领域的工作方式,成立对应的工作站,形成专业合力,积极打造“素质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市场监管公职律师智囊团队,把工作站打造成“法律服务供给站”,为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解决疑难问题、防范化解风险。二是加快区域公职律师一体化。尝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市场监管一体化新格局,实现同向发力、同向部署、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优化现有协作机制,进一步明晰区域内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标准,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实现类案同罚,促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资源共享,助力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杨晓辉 李 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