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苏,司法护绿正当时。在第47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植树增绿+修复回访+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南郑青山绿水,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春风抚新绿 植树正当时
3月10日上午,南郑法院干警组成 “司法护绿先锋队”前往南郑区梁山镇濂水河畔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干警们热情高涨、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有的挥锹铲土,有的扶苗培根,有的提水浇灌,形成了春天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经过辛勤劳作,一株株新栽的树苗迎风挺立,与波光粼粼的濂水河共同勾勒出“司法护绿”的生动画卷。
活动现场,干警们纷纷表示,植树不仅是履行公民义务,更是一份司法守护者的责任担当,“希望通过实际行动,让司法绿意浸润南郑的每一寸土地”。
生态修复“回头看”,司法守护见真章
3月11日上午,南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联合南郑区人民检察院驱车两个多小时奔赴深处米仓山腹地的黎坪镇,共同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态修复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此前,该案被告人因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春兰和蕙兰,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以补种树木方式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承诺于2025年4月前在当地自留山种植200株银杏树等树苗,确保存活率达到95%以上。此次回访中,法、检两院干警实地勘察补植树木区域,确认修复成效,并对后续管护提出要求和建议。
生态司法不能止于一纸判决,必须确保修复承诺落地生根。南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自成立以来,一直持续关注生效案件的生态修复,坚持有损害必修复,有修复必回访,以司法刚性守护生态底线,让破坏者真正成为修复者。2023年以来,南郑法院通过替代性方式“增殖放流”鱼苗近万尾,补植复绿山林20余亩,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中不断探索,实现了守护生态的良好效果。
普法润民心,共筑绿色屏障
为凝聚全民环保共识,在对“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成果进行验收后,法官、检察官干警共同走上黎坪镇集市,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流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活动现场,群众反响热烈,精心制作的“生态保护法律风险清单”以及印有典型案例的宣传册成了抢手货,一会功夫在偏远山区的小集镇便发出宣传资料5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
从濂水河畔的植树增绿,到巴山深处的生态回访,从法庭内的公正审判到街头巷尾的法治宣传,南郑法院始终将生态保护融入司法实践,以法治之笔绘就绿色发展画卷。下一步,南郑法院将继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惩治+修复+预防”一体化机制,为筑牢秦巴生态屏障、建设诗画南郑提供更强司法保障。
作者:朱 虹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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