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婕)“被告人吴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近日,黔东南州三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县原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吴某某受贿犯罪一案。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部门“一把手”70余人参加庭审。
庭审通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再现了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财物的过程。听取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后,被告人悔恨不已,当庭认罪认罚。参加旁听的人员直观感受到法律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
“吴某某经不起诱惑,陷入不法商人‘围猎’的陷阱,从而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代价惨痛,令人惋惜。”庭审结束后,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把手”手握权力,可供支配资源很大,一定要谨慎用权。将以案为鉴,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自我警醒能力,做到严守纪法红线、坚守清廉底线。
三穗县纪委监委宣教室负责人表示,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用这种“看得见、听得到”的教育形式,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进而实现旁听一次、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目的。
今年以来,三穗县纪委监委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多措并举深化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常态长效。利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建立职务犯罪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机制,注重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切实以“身边案”教育警示“身边人”。
一审:周 婷
二审:花维竺
三审:罗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