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山西省古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5日组织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单位负责人召开电动自行车监管及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培训会。
会议围绕新修订的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及《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与电动自行车销售紧密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通过此次政策法规解读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古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