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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发出2025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当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依法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是富平法院2025年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该案中,未成年人小张仅一岁零四个月。2024年10月,小张父母因夫妻矛盾分居生活后,小张一直随其母侯某某共同生活,由外婆帮忙照顾。2025年2月中旬,小张的父亲张某在未告知侯某某的情况下,在其几名亲属的协同下,将小张强行从外婆怀中带走。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联系张某到庭,针对张某强行带走孩子的行为,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向其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接受学习教育,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法官告诫张某:抢夺子女并强行改变未成年人的惯常生活环境和亲人陪伴,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亦会严重伤害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相关法律给张某进行了解读,督促张某及时将小张送回母亲身边,让其快速恢复到原来的生活状态。

后经调解,张某与侯某某就小张在双方分居期间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针对侯某某及张某在分居期间对小张的疏忽管理,办案法官给双方另行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以司法手段督促监护人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

下一步,富平法院民三庭在办理涉未成年子女案件过程中,将继续密切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推进“依法带娃”落到实处,以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贺晓庆

编辑:许沥心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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