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3月10日起,为促进汽车消费,雨花台区将发放春季第二轮汽车消费补贴。按照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活动企业(明细见附件)新购7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不限上牌地区)的个人消费者。每位个人消费者限参与一次。
补贴标准
按照购买单台车辆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的1%发放补贴,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金额统一进位至“元”单位。审核通过的最后一名消费者,补贴款存在不足单台车辆价格1%的情况,按实际剩余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款)。雨花台区春季第二轮汽车消费补贴可以叠加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上级政策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申领程序及所需资料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购车补贴。申请人需要准备活动实施期间开具的新购车辆定金凭证、购车合同、机动车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清晰图(照)片等资料。
审核发放程序
审核不通过的消费者需要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申请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额度将重新释放。审核通过的消费者等待活动结束后,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束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预计将在最终审计完成后1个月内发放完毕。
据悉,后续的补贴申报细则及申报方式将于4月发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昊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