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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玲琍:建议优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听障评估标准,促进无障碍就业|两会声音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周南 两会报道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残疾人融入社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耕耘特教讲台30余年的刘玲琍深谙其中道理。

师者如光,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高级教师,多年来,刘玲琍不仅关注特殊教育本身,更积极回应残疾人群体就业这一社会关切。

2025年全国两会,刘玲琍将目光聚焦至听障群体无障碍就业,带来了《关于优化招录听障评估,促进无障碍就业的建议》。

“在社会日益重视公平与包容的当下,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机关与事业单位作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其招录政策对社会公平就业导向有着深远影响。当前,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中听力障碍评估标准存在局限性,优化这一标准,对促进听力障碍群体无障碍就业极为紧迫且重要。”刘玲琍表示。

评估标准单一刻板,不利听障群体就业

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对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意义重大。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更是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提出了具体量化目标,要求“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省级、地市级编制5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编制67人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县级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这一量化目标的提出,凸显了国家对残疾人就业保障的重视,也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残疾人指明了方向。

然而,刘玲琍调研发现,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中听力障碍评估标准多以传统纯音测听结果为主要依据,简单划定听力阈值范围,以此判断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例,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对此,刘玲琍直言,“此标准被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参考用于招录。这种单一、刻板的评估方式存在诸多弊端”。

她进一步解释称,一方面,该评估方式未能全面考量听力障碍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岗位的潜力。例如,一些岗位工作内容并非高度依赖即时语音交流,而是以书面、视觉信息处理为主,如档案管理、数据录入等,严格的听力标准可能将有能力胜任这些岗位的听力障碍者拒之门外。

另一方面,忽略了现代助听设备和技术对听力障碍者生活、工作能力的巨大提升作用。如今,先进的人工耳蜗、助听器能有效改善听力状况,使许多听力障碍者具备了参与社会活动和工作的能力,而现有评估标准未能与时俱进,对这些积极因素给予充分考量。

构建多元化评估体系等,打破就业“玻璃门”

为打破就业壁垒,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更加公平、科学,为听力障碍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刘玲琍提出多项优化建议。

一是构建多元化评估体系。除纯音测听外,引入听觉言语康复效果评估。了解听力障碍者在接受康复训练后,实际言语理解、表达以及交流沟通能力的提升程度,以此作为评估其能否适应岗位工作的重要指标。比如,通过标准化的言语测试,包括口语理解、书面语表达、对话交流等环节,全面评估考生在真实工作场景下的语言运用能力。同时,开展岗位适配性评估,针对不同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评估方案。对于以文字处理为主的岗位,重点考察其文字输入速度、文档整理能力等;对于需要团队协作的岗位,评估其通过手语、文字辅助等方式参与团队沟通协作的能力。

二是合理运用技术手段。充分考虑助听设备和辅助沟通技术的应用。在评估过程中,允许考生在佩戴助听设备的状态下进行测试,真实反映其借助现代技术后的实际听力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用人单位为听力障碍员工配备必要的辅助沟通设备,如视频会议系统、实时字幕软件、振动提示装置等,以弥补听力不足,确保其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建立辅助技术支持机制,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采购、使用辅助技术设备的指导和资金支持,降低用人单位接纳听力障碍员工的成本和难度。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扩岗位提技能优环境 积极帮扶残疾人就业的通知》,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合理便利。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听力康复技术发展、社会就业环境变化以及用人单位反馈,对听力障碍评估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例如,随着听力康复技术的不断进步,每2 - 3年对听力阈值标准进行重新审视和修订,确保评估标准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保障听力障碍者的就业权益。设立专门的评估标准调整研究小组,由听力医学专家、就业政策研究者、用人单位代表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组织共同组成,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数据,为评估标准的科学调整提供依据。

四是加强宣传与培训。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其深入了解听力障碍群体的特点、能力以及合理的就业安置方法,消除对听力障碍者的就业偏见和误解。培训内容包括听力障碍基础知识、助听设备原理与使用、无障碍沟通技巧等,提高人事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的专业素养和包容性。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优化后的评估标准和残疾人就业政策,增强社会对听力障碍群体就业的关注与支持,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媒体平台、公益广告、就业招聘会等形式,展示听力障碍者在工作岗位上的优秀表现和职业成就,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接纳听力障碍员工。

五是设立试点与示范项目。选取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开展优化听力障碍评估标准的招录实践。在试点单位中,探索创新的招录模式和就业支持措施,总结经验教训,为全面推广提供参考。对试点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鼓励其积极探索适合听力障碍者的岗位设置、工作安排和职业发展路径。建立试点单位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紧密合作机制,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将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树立示范单位,引导更多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到促进听力障碍群体就业的工作中来。

“优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中听力障碍评估标准,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的关键举措。通过构建多元化评估体系、合理运用技术手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宣传与培训以及设立试点与示范项目等一系列措施,有望打破听力障碍群体就业的‘玻璃门’,让他们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舞台上展现才华,实现自身价值,共同迈向更加包容、和谐的社会。”刘玲琍说道。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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