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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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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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变更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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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658,392.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3,495,188.0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659,641股后的260,971,671股股份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41,755,467.36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3,949,801.56元(含税),并于2024年12月27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705,268.9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53%。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3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31日
至2025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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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6、8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至议案18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7日和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0,11,12,13,14,15,16,17,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14,15,16,17,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顾正青、吕刚、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蔡惠娟、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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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3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3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筱艳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hihua-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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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