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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88 股票简称:豪美新材

转债代码:127053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转股价格:17.73元/股

转股期限:2022年7月28日至2028年1月23日

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0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73元/股的130%(即23.05元/股)。若在未来触发“豪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豪美转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2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月2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5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5月9日实施完毕,派发现金股利0.22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51元/股调整为2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豪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29元/股向下修正为17.9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3、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7元/股调整为1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0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73元/股的130%(即23.05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在未来触发“豪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豪美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豪美转债”的相关条款,敬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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