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 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毅合捷向深交所提交了《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毅合捷主要产品为涡轮增压器及机芯,主要面向境外汽车后市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劲朗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朗投资”)直接持有毅合捷73.42%的股份,为毅合捷的控股股东。刘全直接持有毅合捷5.24%的股份,并通过劲朗投资控制毅合捷73.42%的股份,通过无锡锝尔盟德企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毅合捷7.60%的股份,合计控制毅合捷86.26%的股份,为毅合捷的实际控制人。
毅合捷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93.4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00%,且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毅合捷原拟募集资金71,185.74万元,分别用于增压器及核心部件扩产项目、氢燃料电池BOP系统零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毅合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宁斌、杨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