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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延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董林杨 本报记者 胡杨

自2016年以来,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融资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先后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新疆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郑育峰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根据有关政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于2025年底终止。但考虑到脱贫人口对该政策的需求仍较强,他建议延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至2030年,在贷款额度上由5万元提高至10万-20万元。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获得生产经营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专项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在郑育峰看来,相比于传统小额信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具有三点优势:一是精准覆盖目标群体,明确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等低收入人群,通过“户借、户用、户还”原则,确保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个人或家庭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偏离扶贫目标。

二是贷款门槛及成本低,具有“免担保、免抵押、利率低、财政贴息”等特点,有效解决了“申请难、成本高”等难题。

三是覆盖范围广,风险分散,贷款额度通常为5万元以下、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单户额度小,不会产生较大风险。

“凭借着诸多优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受到全国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已形成地方政府牵头推动、金融机构主动作为、贫困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发展格局。”郑育峰表示。

据他介绍,以新疆为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作为解决脱贫人口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政策工具,用好用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95.4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户78.5万户,为贫困群众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不过,根据2021年原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于2025年底终止。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约1800亿元。

“脱贫人口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需求仍较强,如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不再延续,可能带来一些问题。”郑育峰分析称,首先,增加脱贫人口贷款利息支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力增大。如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不再延续,脱贫户需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影响脱贫户纯收入的提高。以新疆农村信用社为例,截至2024年末,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80亿元,按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脱贫人口每年将增加利息支出2.48亿元。

其次,贷款门槛提高,脱贫人口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普惠性满足。一旦政策中断,按照银行机构小额贷款标准,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将因不符合贷款条件或授信标准,无法获得贷款或为获得贷款付出更高成本,可能导致正常生产经营受阻。

最后,可能形成大规模贷款逾期风险,影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郑育峰以西南某省(区)农信社为例,2023-2024年到期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暂时还款困难,办理续贷、展期的比例达37%,据预测,2025年到期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中存在还款困难、需要续贷展期的约占20%。如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不再延续,将可能形成较大规模的贷款逾期风险,影响农村金融生态。

因此,郑育峰建议,保留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总体不变,在时间期限上继续执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至2030年,在贷款额度上由5万元提高至10万-20万元,在贷款流程、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面予以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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