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政协报
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集聚创新要素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贡献了全社会约65%的发明专利、70%的技术创新成果,涵盖了80%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占比扩大至92%以上。深度求索(DeepSeek)、宇树等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在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领域展现出强大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
一系列亮眼的数据,见证了民营企业在创新道路上的坚实步伐。从产品创新到技术突破,从深耕国内市场到角逐国际舞台,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不难看出,有亮眼表现的民营科技企业有一些共同点:一是在创业初始阶段就具备良好的创新基因,并逐步演化为企业持续创新发展不竭的动力;二是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能够敏锐发现市场信号并做出及时反应,进而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主动权;三是全球化的视野,在当今世界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进程中,能够密切跟踪国际科技发展最新动态,吸纳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并在国际竞争中取得全球市场最大份额;四是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它们会根据企业发展目标,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吸纳最优秀的人才和科研成果,并多渠道筹集资金,持续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使企业技术水平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面对当前世界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一方面要采取新型举国体制,在涉及国家战略安全、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技工程和基础研究领域,通过国家主导、集中资源、协同攻关的方式,取得战略主动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放手让它们在国际舞台上去打拼竞争,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通过民营科技企业加强国际合作,吸收当今世界最先进的科技成果,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不断地改善和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有其特有内在规律,所以应持续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政策,按照新科技革命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使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支持。
要发挥好政府引导资金的作用,吸引社会上的风险资金、股权基金、信贷资金向民营科技企业投入,培养耐心资本,推动为科创服务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多向企业注入稳定的长期资金,为企业专注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要引导高等院校根据新科技革命的要求培养更多更好的创新型人才,深化教育科技体制和人才体制改革,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创新创业,领办企业。加强民营创投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推动人才和科研成果的合理流动,为企业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要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中小微科技企业缺乏实验检测设备的情况,政府要引导大学和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及检测机构向民营科技企业开放,同时根据需要建设一些共享实验室向企业开放。
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失败风险,要营造勇于创新、包容失败的创新氛围,鼓励更多人投入到创新创业活动之中,解放和激发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原主席 夏德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