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邯郸晚报
古树名木是重要的物种资源、景观资源和生态资源,承载着传统文化,见证着历史变迁,被誉为“绿色的国宝”。为了更好保护古树名木,我国将对古树名木全面实行挂牌保护,因地制宜设置保护设施。
古树名木被誉为“有生命的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景观和经济价值。为古树名木撑起“保护伞”,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自然的尊重。这不能仅靠林业等相关部门单打独斗、孤军作战,而要全社会各方多种力量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出台《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专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无疑值得一赞。但对古树名木挂牌并非保护“终点”,还需多管齐下、久久为功。
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古树名木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但在日新月异的城市化进程中,由于诸多因素影响,留给古树名木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少。这就首先要让全体民众在思想上提升对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如通过对古树名木图片展、专题报道、普法活动等形式,将古树名木保护与历史传承、文化宣传有机融合;如整理好有关历史传说、文献资料大力营造热爱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氛围和保护意识,不断培育全民“敬畏自然”的生态理念,不断开启古树保护新模式。
撑好古树名木“保护伞”。近年来,因多种原因,对古树名木破坏的例子不乏少数,如施工队挖机操作员破坏古树根系、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砍伐百年檵木树、数名游客跨过栅栏违规折枝、擅自修建建筑物影响古树生长等,一些古树名木成为不法分子的“摇钱树”、成为地方管理者大修大建“眼中钉”、成为城市化进程“绊脚石”等等如是,究其原因,现有法律法规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内容十分有限,难以有效解决保护中遇到的许多具体问题,为此,对古树名木保护还需不断完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打造古树名木专属“家园”。古树名木是公认的绿色文物和化石,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是城市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在此之前,国家相关部门虽然先后制定发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等,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仍存在违法采伐、移植、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地方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保护管理要求不统一等问题。为此,对古树名木挂牌并非万无一失“护身符”,还需强有力的惩戒制度增强“敬畏心”。
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自然的尊重。名园易得,古树难求。呵护好古树名木,保护好弥足珍贵的古树资源意义重大。践行“绿色使命”,撑牢古树的“保护伞”,只要各级各部门携手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持之以恒呵护好古树名木,让一株株郁郁葱葱的古树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定能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鱼予 梓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