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目标要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教育强省。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持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差距,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
《实施方案》明确共5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力争到2027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总量、供给结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契合,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特色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全面优化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城乡学校布局规划调整,省级制定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实施县域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优化与质量提升改革试点,持续优化学生上学路径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学校提供安保、宿管、卫生健康等服务;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巩固提升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成果,实现固定宽带网络万兆到县、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先行先试,在2027年前建设一批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县(市、区)、试点校。
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整体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持续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规划,到2035年,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加大对义务教育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改善的支持力度,到2027年,力争实现县域城区薄弱中小学帮扶全覆盖;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持续实施“强县中”计划,到2027年,力争实现薄弱县中帮扶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创建国家科学教育特色普通高中;推进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发展,推进人口20万以上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推动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强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规范化建设,健全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专门学校建设三年规划,改善专门学校办学条件,规范专门学校管理,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矫治;推进“五育”并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持续巩固“双减”成果,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和活动时间,持续开展千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少于2小时;加强校园足球建设,有效控制近视率、肥胖率,实施美育浸润行动,构建劳动育人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管理,强化科学教育,深入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
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深化“县管校聘”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县域内师资资源配置,优化“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省内师范院校加强师范生培养,推进公费师范生计划、农村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大力实施“国培计划”,推进整县提升培训,重点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易地搬迁安置区等倾斜;健全完善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原则上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应交流轮岗,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严禁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全面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群体公平发展保障,夯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体制,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以及“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对孤儿、残疾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关爱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畅通“12355”等青少年权益维护渠道;做好特困学生救助供养,保障其学习、生活需求,完善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加强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学校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学校医务室或保健室设施设备配备,到2030年中小学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90%;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平台建设,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和常见病监测,建立健全校园传染病疫情宣传防范处置机制;加快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市(州)级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平台,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一生一案”心理健康档案;加强教育资助,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资助项目、资助标准、资助程序、资金保障等学生资助体系,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资金发放机制,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工作程序,提高认定精准度和便利性,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全面提升其他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校外教育服务质量,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按规定免费向学生开放政策,鼓励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寒暑假、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等时段要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创新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寒暑假、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等时段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免费公益的托管服务;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黔行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鼓励支持在高校设立职业指导服务站(中心、室、点);打造权威公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自主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政策;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和因私出国(境)人员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实施方案》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州)政府作用,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坚持政府主责,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使用教育经费,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切实提高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加大对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教育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
一审:王 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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