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3 公司简称:浙江东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366,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63,999.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息金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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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来自于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业务(含市场交易管理、市场租赁业务)、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和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相关业务。2024年度,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48.54%;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的34.76%;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的11.33%。
1.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经营模式
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主要业务包括店面/摊位租赁、交易管理以及提供其他市场配套服务。对于以租赁形式引入的经营户,市场对其进行严格筛选,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通过为其提供经营店面/摊位和综合性服务向其收取租金及管理费。该等经营店面/摊位只对外租赁,不对外销售。市场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及经营用途等,租赁期限一般为一年。
对于开放市场中无固定店面/摊位的经营户,由于其流动性较高,市场借助电子结算系统,按 照实际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交易服务费。市场为确保场内交易商品的质量安全,在交易期间 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公示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清退销毁,对相应的经营户采取 市场禁入等措施。此外,因物流配送等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车辆进出较为频繁,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对入场车辆按一定标准收取车辆管理费。
2.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生鲜食材配送业务系借助公司下属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规模优势、商品价格优势及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各大单位、机关食堂、酒店提供蔬菜、肉品、粮油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的集采和配送服务,客户的获取一般通过投标方式,盈利来源主要为商品利润加成。
3.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业务
豆制品生产加工是公司基于主业的产业延伸,以豆制品加工业务作为切入点,拓展公司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相关业务。雪顶豆制品主要从事豆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注册商标为“雪顶”,包括绢豆腐、玉子豆腐、豆奶、豆乳等四十多种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为浙南地区颇具规模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和“放心豆制品工程”示范企业,在全国豆制品行业中排名前50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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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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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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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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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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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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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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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360,850.09万元,比上年末减少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0,838.21万元, 比上年末增加3.25%;全年营业收入为72,252.22万元,比上年减少18.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71.00万元,比上年减少34.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05.06万元,比上年减少24.5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6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芃芃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4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对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息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571.3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366,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563,999.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5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息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连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丽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丽鸿,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同,为85万元(含税,含审计期间交通费、食宿费、邮电通讯费等),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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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13%的股份,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对商贸业、旅馆业、餐饮业、信息服务业、租赁业、娱乐业、旅游业、文化教育业、咨询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广告服务业、拍卖业、实业的投资和管理;物业管理;经营管理授权的国有资产;提供公益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842万元;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非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食品冷藏储存;片剂、原料药的生产;禽类屠宰、加工、销售(以上经营项目限分公司经营); 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副食品、其他日用百货销售(含网上销售);自有房产出租;农贸市场的租赁和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场管理、市场经营、摊位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4.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洗染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049.71万元;经营范围:承办展览;承办会议;展览服务;广告策划;家用电器、百货的销售;电力销售;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温州一百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缝制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出租;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服装辅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身休闲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零售;美容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洗染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汽车租赁;珠宝首饰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经营;旅游业务;歌舞娱乐活动;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管理。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9.温州现代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养老服务;医院管理;康复辅具适配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温州市鹿城区食惠鲜风餐饮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控股孙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温州现代金竹康养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家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服务;保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2.温州现代温享国际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皮革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特种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礼品花卉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化肥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3.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4.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5.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的销售(含网上销售)、加工、冷冻、冷藏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服务;非食用冰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温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4,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特种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温州首旅南苑雪山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烟草制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8.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元;经营范围:市场开发、市场摊位租赁、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19.温州现代铁路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温州市原种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关联企业,业务范围:培育和繁殖农作物良种,促进农业发展。良种的选种、留种、繁育;品种的试验鉴定;栽培技术的研究。
21.温州市四港联动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航空运营支持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际班轮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2.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餐饮、住宿、体育场馆服务;物业管理;承办会务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养老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卷烟、雪茄烟零售。
23.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124.20万元;经营范围: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资产管理。
24.温州现代菜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22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冷冻加工;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批发;鲜蛋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州市鹿城区上田农贸市场2楼一3楼)。
25.温州市粮食供应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6. 温州市名城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酒店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物业管理;旅游项目开发;水上客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水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其中,承租场地水电费的定价,系在出租方实际承担的水电费价格基础上加上增值税进销项的税率差异来确定水电费结算价,即出租方并不会因为此项交易而获利。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中,配菜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配送业务销售额,扩大配送业务的市场份额;承租场地水电费系公司基于业务扩张及调整布局的需要,承租场地经营而产生的水电费结算,是公司业务的必要支出,且关联方并未因此获利。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回购价格与股票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对已获取现金红利履行相关税费的代扣代缴义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1,366,660股变更为421,176,66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1,366,660元变更为人民币421,176,66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要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8日起45日内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工作日8:00-11:30,13:30-17:00)、邮寄或传真
4、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5、联系电话:0577-88812155
6、传真:0577-88842287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以下简称“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
二、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7日。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8日
至2025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戴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