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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3月6日通过现场和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峻乔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ESG体系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助力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资本市场价值提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ESG管理体系。《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4年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4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5年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关晓东、章丽莉、孙丙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关晓东、章丽莉、孙丙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关晓东、章丽莉、孙丙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经过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46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关晓东、章丽莉、孙丙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在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关晓东、章丽莉、孙丙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的第13、14、15、17、18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上述议案中的第 9、10、11、12、13、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

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及《关于建立ESG体系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能力和水平,健全公司ESG 管理体系,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发展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相关职责。

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成员数量及名单不作调整。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为:王峻乔先生(主任委员)、关晓东先生、章丽莉女士、孙丙向先生、韩立萍女士。

二、制定有关制度

公司建立的ESG体系包括ESG管理体系和ESG指标体系,制定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公司进行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同时有激励对象退休和离职,需回购注销授予的相应数量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公司注册资本由“955,667,689.00元”修订为“955,967,689.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55,667,689股”修订为“955,967,689股”。

2、公司为提升ESG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拟建立ESG管理体系,将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增加其相应职责。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与原章程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

2、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需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将“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修订为“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增加提名委员会相关条款。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有关独立董事条款。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除本次拟修订条款外,《董事会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退休离职,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000 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3日,以4.08元/股的价格向183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4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3日,并同意以4.08元/股的价格向183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4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数量1,466.4万股,授予登记人数180名。

12、2023年5月12日,公司授予的1,466.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3、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和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14、公司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5、2024年3月22日,公司预留授予的47.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退休原因离职,该退休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00股;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该主动离职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000股。该2人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5%,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82%。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未达到解锁期的,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故上述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4.08元/股)回购注销。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4.08元/股)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需支付价款合计722,922.9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并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的手续;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7日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

2、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52%。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机械”或“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有效利用公司整体优势,为下属子公司创造良好的运营条件,根据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拟预计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商业汇票、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等)、投标以及履约担保。以上额度项下所出具担保均为信用担保,以担保协议实际约定的担保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本次董事会之前正在执行的担保以及之后预计新增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超出本次预计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担保情况

1、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备注: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成立,无202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数据。

2、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机械国际事业(武汉)有限公司3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机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6日

2.注册地址:荆州市荆州区龙山寺街一号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国友

5.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的研制、销售和租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阀门和旋塞的研制和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研制和销售。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机公司100%的股权。

8.四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二)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钻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8月21日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园一路5号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叶道辉

5.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钻采工具的研制和销售;非油用破岩工具及专用设备和配件研制和销售;钻井工具一体化技术服务。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钻公司100%的股权。

8.江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中石化石油机械国际事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

1.成立日期:2013 年 08 月 06 日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园一路 5 号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贾幼超

5.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石油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和工具销售;钢管、阀门和天然气压缩机销售。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际公司100%的股权。

8.国际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四)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机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2日

2.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田园街485号1号办公楼/单元1-3层/号第三层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全兵

5.主营业务:氢能装备的研制、销售和服务。

6.财务状况

氢机公司为2024年11月12日新设立公司,无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份财务数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氢机公司100%的股权。

8.氢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和招标单位等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其综合实力;

2、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7.67亿元(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3年10月25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1785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9.87亿元的25.6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及下属企业、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汉石油管理局”)、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石化油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方面,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额约546,800.00万元。2024年度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474,919.48万元。

1、2025年3月6日,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关晓东董事、章丽莉董事、孙丙向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86X1

注册资本:32654722.20 万元

成立时间:1983年09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马永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组织所属企业石油炼制;组织所属企业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经营活动;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6094P

注册资本:12173968.9893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马永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瓶装燃气经营(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安全管理(限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运输;港口经营;食用盐生产、批发、零售(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不在本市经营);食品添加剂制造(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火力发电(不在本市经营);电力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油气勘查;石油的开采(开采地区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限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限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限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范围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石油炼制;重油、橡胶及其他石油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彩票代理销售、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石油石化机器、设备的制造、监造、安装;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机电、石化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维修装潢服务;沿海工程辅助作业;溢油应急、安全守护、船舶污染清除作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中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与生态检测服务;货物运输代理;页岩气、煤层气、页岩油、可燃冰等资源勘探、开发、储运、管道运输、销售(不在本市经营);电力技术开发与服务;电力设施安装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家具及建筑装饰材料(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家庭劳务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储气库设施租赁(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机动车充电、电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9,763,300万元、净资产97,641,700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36,654,100万元、净利润5,079,800万元。

3、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20000177564194F

注册资本:236417.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聂晓炜

住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江汉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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