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5-010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法院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民事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58,611,513.85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于2025年3月6日、3月7日分别收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书》、《传票》,相应的案前财产保全措施已执行。由于案件尚未正式开庭,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实际执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3月7日分别收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书》、《传票》,根据收到的法院文件显示,蓝晓科技因合同纠纷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告本公司,要求本公司向其支付58,611,513.85元,该案将于2025年3月2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
2022年3月7日,公司与蓝晓科技签署《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吸附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114,000,000.00元。合同双方因部分款项的支付是否具备支付条件存在分歧,蓝晓科技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蓝晓科技于2025年2月8日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查封、冻结本公司名下58,611,513.85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管辖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所涉及冻结银行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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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蓝晓科技的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联系该案的管辖法院及蓝晓科技,依法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事项,尽早解决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法院冻结的募集资金并非由于募投项目自身原因而导致,而是公司与蓝晓科技的合同纠纷所致。由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受限,将会影响所涉及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支付。公司将积极与蓝晓科技及管辖法院联系,争取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尽早解除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58,611,513.85元,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8.61%。除上述冻结金额外,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均可正常周转使用。
由于案件尚未正式开庭,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实际执行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