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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店突然关门失联!原址却又新开一家!200多位原会员却无法消费,最新通报……

转自:宁波晚报

3月7日,宁波市消保委联合各委员单位公布了2024年全市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健身消费、非法行医、诱导消费、保险理赔等内容,以下为具体案例情况。

【关键词】:健身消费

案例一:200余位迈博健身房会员权益得以维护

2024年1至3月,12345热线接到多位市民反映:海曙区复悦城迈博健身房年初停止营业,商家失联,原址新开业的另一家健身房声称与迈博不存在任何业务关联,遂拒绝原会员消费。由此引发群诉,涉及200余位会员。

于2024年3月牵头组织现场调解,与新健身房、区相关职能部门、商场物业等友好协商,明确由物业提供便利,助力新健身房承接200余位原迈博会员服务,会员卡得以重新激活,原会员除部分新健身房没有的服务项目外其他项目可以继续使用,新健身房客源也同时得以稳定。

【关键词】:非法行医

案例二:非法行医致人伤残,赔偿45万元并被追究刑责

2024年2月21日,奉化区卫健局接到毛某投诉,称其女儿2022年3月在奉化某美容店做的水光针美容,现出现所有针孔凹陷,要求卫健部门调查并协助赔偿。

区卫健局立即介入展开调查,查明情况为:美容店经营者高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为吴某开展水光针注射美容,致其面部色素异常。经司法鉴定,认定高某注射水光针美容行为与吴某的颌面部色素异常存在因果关系,吴某的损害后果为八级人体残疾。

于2024年5月7日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高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7月5日,宁波市医学会对高某的无证行医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责任程度及后果等级进行鉴定,鉴定报告结论为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认定原则,吴某的损伤相当于三级丙等。

之后经调解,高某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除之前累计支付的10.788万元赔偿款外,高某再支付吴某赔偿款35万元,共计赔偿45.788万元,高某取得吴某的谅解。2024年10月29日,高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关键词】:事故车辆维修

案例三:维修“返点”不可取,托修签约要仔细

2023年6月,张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家人联系乙修理厂负责人胡某处理,胡某向张某家人支付了1万余元“返点”后,将车辆拖至甲修理厂,经保险公司定损,工时费与多个零部件更换总计近3万元。但车辆实际未在甲修理厂维修,而是由胡某带至丙修理厂维修并开具自己负责的乙修理厂发票。

之后胡某向车主交车时,张某发现车门打不开等多处问题,二次返修后仍未解决,且新增多处刮痕,经向业内人士咨询后得知部分需要更换为原厂新件的零部件只是进行了维修或者用拆车件旧件顶替。张某家人全额返还胡某“返点”费用,并于当年10月至2024年6月陆续向鄞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经法院判决,乙、丙修理厂退还全部维修费用,涉案车辆重新定损、维修,原维修配件返还给实际开展维修的丙修理厂,并由其承担二次损害赔偿。鉴于托修人张某和承修方未签订维修合同,张某不能证明双方约定更换零部件为原厂新件,其主张欺诈赔偿未得到支持。

【关键词】:假种子

案例四:经营假种子侵害农户权益,赔偿损失并遭受行政处罚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据群众举报获悉,余姚市某种子经营部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雪里蕻种子,导致多名农户在种植过程中出现大面积抽薹,遂于2023年12月进行立案调查与处理。

经查,当事人以30元/kg的价格从外省某种子公司分6批购入没有标签和使用说明的散装雪里蕻种子202.5kg,而后陆续以70-100元/kg的价格向多名种植户销售合计196.4kg。播种后,出现大面积提前抽薹现象,案发后当事人对部分种植户进行了赔偿。经认定,本案的货值金额为17386.21元,违法所得为16862.46元,赔偿金额为69000元。

销售没有标签的雪里蕻种子是典型的经营假种子的行为。考虑到当事人已对部分购买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已超过违法所得的事实,2024年4月,余姚市农业农村局经集体讨论后,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没有标签的雪里蕻种子,并作出没收涉案种子、罚款10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年5月将涉及外省某种子公司违法线索移送所在地农业农村局。

【关键词】:平稳闭店

案例五:物美北仑店平稳闭店,实现预付卡零投诉

2023年10至11月,宁波银辉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北仑银泰城店(以下简称物美北仑店)闭店,涉及已发出储值卡剩余金额约90万元,缴纳社保的合同员工30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根据《北仑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付凭证)管理暂行规定》,积极发挥区预付凭证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会同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等部门紧密协作,与物美北仑店多次沟通协调,采取反复修订闭店公告、规范有序做好退卡登记与实际退卡、引流持卡顾客到其他区(县、市)7家实体店消费、派员对闭店期间购物秩序巡查等措施,确保闭店公告及时规范发布,闭店后预付卡处置和员工妥善安置。截至2024年2月,90余万元预付卡后续处理工作已全部完成,30名员工得到妥善安置,在此期间,涉及物美北仑店闭店的预付卡投诉数量为0。

【关键词】:不可抗力

案例六:邮轮游遭遇不可抗力,旅行社变更行程引发纠纷

2023年10月,陈某等10名游客报名参加宁波某旅行社组织的“跨越欧亚非海上丝路之旅”邮轮游,并全额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开始前16小时,旅行社告知陈某由于地区冲突原因,邮轮航线内的2个境外港口无法停靠,要求调整旅游行程。陈某认为旅行社单方面擅自改变行程、缩减旅游目的地,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旅行社则认为旅游行程调整是因不可抗力造成,责任不在旅行社。陈某等10名游客以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为由进行投诉,要求旅行社按照14000元/人给予赔偿。

经多次沟通协商,游客逐步明晰“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双方均无责”的法律原则,双方明确“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的法律规定。鉴于地区冲突原因更改行程影响了游客体验感,旅行社同意给予游客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达成和解,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关键词】:进口牙刷

案例七:进口牙刷磨毛不合格,海关责令限期退运

2024年12月,宁波慈溪某公司委托代理企业向宁波海关所属慈溪海关申报进口原产自西班牙的多种型号规格牙刷合计4000余件。

根据2022年1月1日实施的《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GB 39669-2020)对于牙刷“磨毛单丝顶端轮廓合格率”的规定,平形毛型成人与儿童牙刷该项指标检测值应当大于或等于60%与70%;异形毛型成人与儿童牙刷该项指标检测值应当大于或等于40%与50%。而该企业进口的婴儿牙刷(0-2岁)相关指标检测值仅为1.6%,幼儿牙刷(2-6岁)相关指标检测值仅为7.8%,其他3款牙刷的相关指标检测值也低于40%。

在确定检测结果后,慈溪海关当即约谈进口企业,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责令企业对上述5款牙刷限期退运。企业负责人对此深刻检讨,按要求进行了退运,并对后续进口货物情况开展了自查整改。

【关键词】:征信信息

案例八:房屋贷款合同解除后报送不良征信信息案

A先生购买某楼盘后,因房地产商未按期交房引发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2月法院判决A先生与房地产商的购房合同以及与X银行的贷款合同解除,判定A先生和房地产商需返还X银行贷款剩余未偿还款项。

A先生认为贷款合同已经解除,不再需要按照原约定按月偿还贷款,因此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未偿还过该笔贷款剩余部分,并通过追索保证人(即房地产商)还款的方式筹备剩余款项。但X银行在法院判决贷款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仍然按月扣除其银行账户金额用于归还贷款,并持续报送逾期征信信息。A先生对此不认可,于2024年4月向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投诉X银行。

市分行向A先生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明确:一是其未偿还贷款剩余部分为客观事实;二是银行为A先生递交了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调整了贷款合同解除后报送的不良信息;三是在信用报告中,银行将该笔贷款状态修改为“账户非结清形式的中止状态”,依法合规地保护了A先生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重疾险

案例九:重疾险投保与申请复效,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引发理赔纠纷

2024年6月,李某向宁波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调委会)反映,其因肝癌向A保险公司申请重疾理赔,但被以复效时未如实告知病情为由拒赔,现要求公司正常理赔。

银保调委会经核实发现双方在本次纠纷之前已经产生过纠纷。2020年至2022年期间,李某为A公司业务员,为本人、丈夫、子女向A公司投保重疾险、意外险、终身寿险、医疗险等共10多份保单,共缴纳保费20多万元,其中涉及李某与丈夫的为重疾险,保额为80万元。

2022年12月,李某丈夫因意外摔倒身故,A公司理赔调查发现,李某作为业务员,在投保过程中未如实告知丈夫有心、肺等多种疾病,且意外身故不在重疾险理赔责任范围,遂拒赔。后经双方多次协商,A公司同意退还涉及其丈夫保单的全部保费,但李某不认可,于2023年4月停缴自身续期保费。2023年9月,李某提出申请重疾险保单复效,A公司未经仔细审查予以通过。2024年4月,李某申请重疾理赔,A公司调查发现其复效前体检发现肝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决定拒绝赔付,双方再次产生理赔纠纷。

基于本案的特殊性:李某身患癌症,需要长期治疗,支付高昂医疗费用,未成年儿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是沉重的负担,丈夫的去世使得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同意两起理赔纠纷并案处理,涉及李某与丈夫所有保单协商退款,解决当前的医疗和生活费用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关键词】:诱导消费

案例十:理发店诱导消费近70万元,高新区消保委成功挽回43万元损失

从2023年11月起,高新区消保委先后收到8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某理发店诱导顾客体验头皮护理项目,使用的惯用话术是描述头皮有虫卵并制造恐慌,消费者使用产品后须支付高额费用,前期的消费者涉及金额数百至数千元,2024年5月以后几名消费者反映分别花费数万元,最多的一名消费者于2024年5月31日反映被套路花费697176元。

区消保委汇总分析一系列投诉件,判断商家营销手法为先诱导后强制。对此,在管委会信访维稳会议上向街道、公安等部门报备案源信息,请予重点关注这家经营主体;联动职能部门开展有因检查,重点关注营销宣传、化妆品质量问题,对商家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化妆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对上述投诉件中涉及的消费者、多名从业人员询问调查,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着手调解,从金额低的先入手,逐个突破。2024年8月14日,区消保委成功调解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投诉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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