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消费日报网
本报记者 赵 曦 □ 黄芷凌
茶,源于中国而享誉世界。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善于种茶、采茶、制茶和饮茶。数据显示,我国是全球茶叶第一大生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茶叶消费国。茶产业作为我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在支撑国内茶区经济、服务乡村振兴、满足健康消费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近年来,以茶为原料的茶食品、新茶饮等赛道展现出较大市场潜力,茶叶深加工产品正成为推动传统茶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代表、信阳农林学院教授郭桂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重点关注茶产业发展问题,建议尽快完善信阳毛尖等地理标志产品在深加工领域的拓展使用规定,让地理标志产品从“初级原料”迈向“高附加值品牌”,从而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带动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为提升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原料开发的深加工产品不断增加。例如,以地理标志产品信阳毛尖为原料开发生产的信阳毛尖茶饮料、茶啤酒、茶月饼等。”郭桂义说。在过去一年里,郭桂义深耕教学科研一线,活跃在茶园、茶企、茶会议上,他发现,当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体系虽日趋完善,但其适用范围多局限于初级农产品,现行法规对地理标志产品在深加工领域的界定仍存在制度空白。
例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要求“使用地理标志的商品应符合特定条件”,但未明确深加工产品中地理标志成分的阈值,如原料占比、工艺标准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2023)第二十三条要求“产品应符合标准”,但深加工产品往往需突破传统工艺,导致企业陷入“遵循标准则无法创新,自行创新则丧失地理标志产品使用权”的两难境地。这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极大制约。
对此,郭桂义建议,尽快完善地理标志产品在深加工领域的拓展使用规定,修订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在深加工产品中的地理标志成分阈值,如原料占比、工艺标准等;明确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在深加工产品上的延伸使用规范,如商标使用范围、使用场景等;建立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深加工产品备案制度,允许企业在研发阶段试用地理标志商标,通过数据积累后申请正式授权。
郭桂义表示,2024年,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5909个,地理标志产品已成为部分地区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驱动力。《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做好‘土特产’文章”“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延链增效、联农带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地理标志产品在深加工领域的法律规范,有助于充分释放信阳毛尖等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潜力,对促进城乡产业链深度融合,带动农业人口向深加工领域转移就业具有重要意义。